1月29日,青岛市政府新闻办组织新闻发布会,发布会上,市司法局王新锋副局长就《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》进行发布解读。
2018年12月11日,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《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》,于2018年12月23日以青岛市人民政府第266号令的形式印发,并将于2019年2月1日正式实施。
据了解,自2015年12月以来,地铁3号线、2号线、11号线和13号线接连通车,为我市实施空间发展战略注入了澎湃的发展动力。目前,在主城区,南北走向的地铁3号线与东西走向的2号线实现互联换乘;在东部,11号线拉近了崂山、即墨等区域与主城区的时空距离;在西部,13号线又成为连接新区东西部城区的一条交通大动脉,四条线路运营里程达到171公里。运营里程的增长给市民带来便利,运营安全管理压力也随之不断增大。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,履行运营安全职责需要依法明确,《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》对运营安全规定较原则,需要通过规章予以细化,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